天啊~外聘委員臨時不能出席評選會議怎麼辦??
小採:
請教前輩,如果有外聘委員臨時不能出席評選會議(候補也用完了),可以再簽請首長改內聘委員嗎(外聘委員已符合比例跟人數)?又招標公告已公告外聘3人,内聘2人,後續該如何處理?
購老:
不來就不來啊~只要還符合開會比例就以請假處理就可以囉~
如果已完成開標資格審查階段,最保守的方式是依採購法第48條不予決標,重新公告(縮短等標期)且完成補聘派委員。不然現簽報補派都已不符合招標/開標前成立委員會的規定,但是很多小採採為了採購效率,還是戴鋼盔向前行衝了...。
中採:
如果委員過半數,外聘出席二人就照開評選,出席人數符合即可,只要不是組成人數的問題就好,該外聘委員如果辭職,委員總額4員,則有審議規則第9條委員總額不足(5-17)應有另行補足的問題;該外聘如果只是請假,那只要出席委員足夠即可(同審議規則第9條)。
小採:
感謝各位前輩~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