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人會犯的錯誤,自己也容易犯,因為這就是人性,所以看看別人犯過什麼錯誤就不容易出錯,尤其比例高及嚴重的缺失,所謂20/80法則,只要掌握大原則即可成為得勝者~
項次 | 稽核類型 | 缺 失 情 形 |
一 | 開決 標作 業 | 1. 開標前未查詢拒絕往來廠商名單之資料。 2. 招標案採準用最有利標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,機關未於議價前再次查詢拒絕往來廠商名單。 3. 機關於履約階段辦理契約變更,未於議價前查詢原訂約廠商是否為拒絶往來廠商。 4. 採購案之決標日期與開標日期不同,機關未於決標前再次查詢得標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。 5. 機關未將決標結果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。 |
二 | 招標 前置 作業 | 1. 多次流、廢標採購案件,未確實依本府相關 規定及建議策進作為,積極辦理後續招標作 業。 2. 機關辦理採購案件,未予詳實逐項檢視「臺 北市政府所屬機關辦理採購作業自我檢核 表」所載各階段作業之檢核項目。 |
三 | 底價 訂定 | 1. 訂定底價時,未見業務單位依成本、市場行 情及歷史標案決標比,提出預估金額分析資 料,或提出資料尚有不足。 2. 辨理限制性招標之議價,訂定底價前未參考 廠商報價或估價單,核與規定不符。 |